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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政策一本通”出炉了

发布时间:2017-07-12 10:48:16

 

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

答: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是广丰区委、区政府为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医疗支出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建立的健康扶贫制度,具体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暖心工程”五道医疗保障线。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待遇?

答:经精准识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住院费用。

四、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报账待遇怎么样?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五道医疗保障线”报账后,个人就医负担比例降至10%以下,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60万元以上。

五、参加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个人需要缴费吗?

答: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制度保障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负责筹集资金。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何享受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报账待遇?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医保IC卡即时享受报账待遇。个人只需支付经“五道医疗保障线”报账后的费用。在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医保IC卡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费用,“重大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健康暖心工程”,需带身份证、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到医保局一站式窗口结算。转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办理转诊手续,个人先垫付医药费,带转院审批表、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回医保局受理大厅按“五道医疗保障线”政策报账。

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报账流程







 

 

广丰区健康扶贫五道医疗保障线补偿标准

第一道医疗保障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150/人由政府出资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1、设立普通门诊家庭账户待遇,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家庭账户每年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划入。3、门诊慢性病由原来的20种增加到30种已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省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100000元(与住院医疗待遇合并计算),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住院:1、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院100元、报销90%,二级定点医院400元、报销80%,三级定点医院600元、报销60%2、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乡两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可报费用直接按照报销比例补偿,年封顶线为10万元。

第二道医疗保障线大病保险

1、大病保险每人每年40元,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资购买。2、补偿标准:省相关文件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现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即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10万下降到5万元。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市外转诊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纳入大病保险二次补偿待遇,二次补偿起付标准由20000元降为10000元,按55%的比例支付,不累计进入大病保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

第三道医疗保障线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12017年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由政府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目录内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90%,个人负担10%;由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对属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认定的该疾病治疗必需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75%,个人负担25%3、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为25万元。

第四道医疗保障线“民政医疗救助”

1、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2、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3、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第五道医疗保障线“暖心工程”

1、健康暖心工程医疗救助基金由区财政出资200万元构成。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住院产生的医药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健康暖心工程补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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