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丰县人民医院等2人获2011年度
关于广丰县人民医院等2人获2011年度
政工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经上饶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上饶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江西省企业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广丰县人民医院周浩勇,毛雯雯获2011年度政工师任职资格。任职时间自2012年1月1日算起。对受聘担任政工师人员,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0]8号和中央宣传部、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中宣发[1990]8号文件及省委办公厅赣办字[1992]31号文件精神,落实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附:上饶市2011年度政工师部份名单
上饶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月15日
附件
上饶市2011年度政工师名单
广丰县:18人
周浩勇 广丰县人民医院
毛雯雯 广丰县人民医院
上饶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印发
[打印]
作者:admin
上一篇:感 谢 信
下一篇:患者回访小组管理与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