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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丰县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

发布时间:2014-09-03 15:32:00

 

转发广丰县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
为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加快推进我县妇幼保健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江西省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2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宗旨,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主要目标,以预防控制危害妇女儿童主要疾病为重点,采用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实施关键因素控制,分阶段落实两纲目标任务,整体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妇幼安康工程,整合妇幼卫生资源,落实医改任务,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到2015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固在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85%以上,力争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深化医改目标任务,确保妇女儿童受益
1、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加强与新农合政策衔接,基本实现农村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基本项目服务免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5%以上。
2、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为全县农村妇女孕前3个月到孕早期3个月免费补服叶酸,完成医改工作任务。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二)落实母婴安全关键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安全
1、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落实死亡控制关键措施,建立危重孕产妇监测评审制度。
2、大力开展助产技术、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全县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人员覆盖率达到98%,组织开展助产技术和新生儿复苏技术大比武活动。
3、推行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强化高危妊娠分级服务、分级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按照“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高危孕产妇转诊原则”,切实做好高危妊娠分级管理与转诊工作。
4、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工作,减少母婴传播疾病对新生儿的传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治疗与咨询保健服务,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三)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85%以上,力争达到90%以上,疾病检查率达到20%。
2、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强筛查采血点人员培训和网络建设,努力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全县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四)落实妇幼卫生保障措施,提高妇幼服务能力
1、全力启动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推动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满足日益增长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需求。
2、扎实推进降消项目,为产科建设提供支持。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3、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
4、继续推动“母婴安全乡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100%达到“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建设标准。
5、积极开展妇女保健特色门诊服务,开展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在2013年前达标,乡(镇)卫生院2015年达到50%以上。
6、加强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服务管理。依照《江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注重协作、强化管理,力求卫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6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财政、教育、民政、计生、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广丰县妇幼安康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要高度重视妇幼安康工程的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妇幼安康工程为抓手,分阶段贯彻落实两纲目标,推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责任,相互协作。县卫生局要当好县政府实施妇幼安康工程的参谋,明确重点,整体推进。县妇幼保健院要切实发挥技术单位的优势,为妇幼安康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专兼职妇幼保健医生,落实乡村医生承担村级妇幼保健职能,确保妇幼安康工程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开展绩效考核评估。县卫生局要根据江西省妇幼安康工程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估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确保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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