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人民医院中层正职干部调整实施方案
广人医〔2016〕19号
广丰区人民医院中层正职干部调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范围
随着医院规模扩大,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专业化、精细化的需要,必须增加和调整科室设置,并配备相关中层正职。医院经研究,当前需增加和调整科室中层正职职位为7个,具体为:
外二科主任、外二科护士长、ICU主任、ICU护士长、感染疾病科护士长、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科主任、外三科主任。
二、调整原则
医院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胜任中层干部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热情服务,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四)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提任的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临床科室中层干部年龄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
(五)中层干部的职称要求:临床科室主任为副高以上(含副高),护士长为中级以上(含中级);
(六)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担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一年以上;
三、调整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此次中层干部调整的目的意义,公布职务及职数、任职条件、资格和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2、医院汇总收集意见,根据个人意愿、民主推荐等情况由医院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人员为医院领导班子和在职中层正职干部,进行医院民主推荐测评,拟提拔对象必须有半数以上有效票方可提名为考察对象;
4、医院班子在民主推荐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参加民主推荐测评结果,集体研究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5、医院对拟提拔对象,由医院班子组织考察,并指定专人同其本人谈话;
6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提拔中层干部任职意见和具体名单。
7、医院将拟提拔对象任职意见和具体名单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8、区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医院班子召开专门会议,正式发文任命拟提拔中层干部。
广丰区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