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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调动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25 08:53:28

为合理规范医院人事调动制度,加强科室之间协同合作,积极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原则

  1、坚持有利于工作需要的原则,并保证临床一线人员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趋于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任人为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3、坚持量化考核,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原则。

(二)调动流程

1.新进编内人员

1)新进编人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岗前培训后确定分配科室(同时完成各项报道手续,由院人力资源科登记每一位个人信息并确定工号),交院人力资源科备案。

2.新进编外人员

1)新考入的编外人员在完成报道手续后,在院人力资源科登记完善个人信息及确定工号。

2)由相应卫生专技类别的主管科室协助建立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并确定每一位新进编外人员分配的科室,交院人力资源科备案。

3.医务人员院内调动

1)医疗岗位

①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科室或医教科填写院内人员调动申请表提交院人力资源科。

②经人力资源科与有关科室沟通,提交分管院长审核(分管人事)。

③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由院人力资源科下发调动通知至个人,按时到岗。

2)护理岗位

①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科室或护理部填写院内人员调动申请表提交院人事科。

②经人力资源科与有关科室沟通,提交分管院长审核(分管人事)。

③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由院人力资源科下发调动通知至个人,按时到岗。

3)其他卫生专技岗位

①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科室填写院内人员调动申请表提交院人力资源科。

②经人力资源科与有关科室沟通,提交分管院长审核(分管人事)。

③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由院人力资源科下发调动通知至个人,按时到岗。

4)非卫生技术人员

①由相关科室提出建议并填写院内人员调动申请表提交院人力资源科。

②经人力资源科与有关科室沟通,提交分管院长审核(分管人事)。

③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由院人力资源科下发调动通知至个人,按时到岗。

4.外出进修

①每年初由医教科、护理部及相关科室制定一年进修计划,包含预计进修总人数、科室分配额、进修人员结构等,提交院人事科备案。

②每一位外出进修的职工,进修外出的起止时间必须上报院人力资源科备案,以免影响计算薪酬、福利。

5.借用

①对于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有意向借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由其本人填写借用申请表,并征得原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盖公章),提交本院人力资源科。

②由院人力资源科与申请人原单位沟通后向分管院长汇报并提交该申请。

③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由院人力资源科通知其原单位和本人,按规定按时报到。

(三)效力

本规定自20151225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院人力资源科。

 

20151225

[打印] 作者:gfrm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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