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保洁项目(招标编号:FJAHZFCG-2016-011#)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经广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FJAHZFCG-2016-01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项目内容: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保洁项目
四、采购预算:1152000元
项目名称 |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保洁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批 |
1 |
1152000 |
注:1、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该投标无效;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医院综合大楼、外科大楼、内二科、宿舍楼公共部分、整个医院外场地环境等地方的全面保洁。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交付日期:1年
4、交付地点: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内
5、采购预算金额:1152000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注册并办理CA证书;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物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物业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报名时以上要求所有资料须提供相应复印件整理一套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交至代理机构备案。(原件备查)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下午16:00分前 (北京时间);登录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srzbw/)直接报名,并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供应商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上午9:30分前(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壹正肆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相关原件;
3、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其它: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本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就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商,如不参加投标,请于报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先生 电 话:18679331184
传 真:0793-8219775 邮 箱:929206213@qq.com
地 址:广丰区创和王府2号楼503室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