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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人民医院2016年招聘护理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21 16:47:45

根据广丰区人民医院业务发展规划,新的外科大楼于201610月正式投入使用,需增设医学重症监护室,并对大外科、大内科进行分科,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25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择优录取的方法,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护理副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及护理部所有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护理部。

2、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整个招工作在区纪检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考过程及招考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护理专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素质修养,沟通能力强。

2、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视力好。
3
、年龄32周岁以下(19841231日)。
4
、国家承认的护理、助产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证书、已注册未领取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者(见成绩单)。

四、招聘流程

1、发布信息,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维持一周时间(待定)

2、组织报名:发布信息后,由护理部受理报名,进行初审。

3、组织考试:(笔试理论考试)

⑴理论考试内容: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卧龙城实验小学。

4、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的护理人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给予每月800元基本工资,培训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初审、考试(从高分到低分)、体检,择优录用,所有参考人员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整个招聘过程由广丰区纪委、区卫计委全程监督。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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