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管理通知
广丰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管理通知
各科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广办字(2013)45号文件,关于印发《广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相关规定。医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并在医院院周会上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现将医院公务用车管理通知如下:
一、 公务用车责任人黄国兴,具体负责落实公务车辆的固定停放点,(急救车辆按时际使用设立停放点)。
二、 责任人要组织专职驾驶员认真学习《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待费、车辆使用费限额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 医院领导及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报医院办公室办理相关用车手续,然后由车队安排用车,用车后及时填写用车回执单。
四、 杜绝公车私用,违者必须按规定严惩,请全体职工监督。
广丰县人民医院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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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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