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救治工作的通知
广丰县人民医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手足口病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提高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和救治能力,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根据《江西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14年版)》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既往救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就相关工作部署如下,相关科室和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切实执行。
一. 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少荣
副组长:翁冠裕 诸美琴 刘建耀
成员:刘青鹤 黄富江 郑麟 项曙光 邹晓红 顾培敏
潘国伟 项宁武
二. 成立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小组:
组长:项曙光
成员:邹晓红 王秀丽 刘兴华 潘先发 徐雪花 刘祖华 潘淑英 徐晓兰 纪信寿 杨贞慧
三. 加强培训
1. 临床、医技科室人员登录江西远程医学教育网学习手足口病防治相关知识,并通过考试。
2. 各临床科室组织本科室医务人员学习《关于手足口病病例报告的通知》,《手足口病诊疗指南》,《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江西省手足口病诊疗技术规范》,《重症患者会诊、转诊规定》,《江西省5岁以下发热或皮疹病例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并做好培训学习记录,要求人人过关。
四. 做好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及留观区域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杜绝院内感染的发生。
五. 开设皮疹病例专门诊室,由儿科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责任人为项曙光。
六. 由医疗救治专家组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用备用隔离治疗病房,备用隔离治疗病房应处于功能状态,随时可以启用,儿科负责管理,急诊科提供协助与配合。
七. 病例报告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版)》,《关于手足口病病例报告的通知》和丙类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症患者报告应由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并经组长同意后方能上报;死亡病例的报告应在市级以上防控专家组指导下并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及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二个条件;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应以最快的方式上报疾控机构,暴发疫情应在24小时内报告疾控机构;我院疫情报告工作统一由黄富江主任负责。
八. 相关科室切实执行《重症患者会诊、转诊规定》,《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版)》,《肠道病毒71(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江西省5岁以下发热或皮疹病例管理办法》。
九. 医务科、护理部、院内感染科等职能科室加强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意见及时反馈,提出整改。
广丰县人民医院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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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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